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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12月19日 星期五

G-325A 表格中文版


之前在填表的時候  
總覺得有點卡卡的
填完之後想說 可以開始慢慢翻譯各個申請表
如果有任何錯誤  本站不負任何責任
本表中文版僅作參考!

C-Cow

2014年9月15日 星期一

OPT (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)

有多大的機會,一個只有台灣學歷的學生可以被美國的公司hire?
有沒有這種可能,畢業後回台灣還能再回美國工作?
當然有,有很大,如果你夠強的話;
一般人還是乖乖看清楚規定,申請OPT吧。
 
OPT可以工作12個月"per education level",
碩士畢業可以用一次,之後念博士畢業可以再用一次;
但如果連念兩個碩士,還是只能用一次,
而且不能累計,碩士畢業後沒有用OPT,那就gone了,博士畢業並不能用24個月的OPT。
 
申請OPT之時,並不需要已經有工作offer,這點跟CPT不一樣,
可以是paid employment(每周工作20hrs+),可以有很多個employers組合起來20hrs+,
可以self-employment(但必須有相關business licenses),也可以unpaid做義工;
但找的工作領域"必須要符合你的專業領域",
我想去星巴克沖咖啡的幻想泡泡因此啪的破滅了。
 
之前有說過,在12個月的OPT期間,不能超過3個月沒有工作,
不是continuously而是accumulative,
假設你開始時花了兩個月找工作,找到工作後三個月被lay off,又花了一個月找工作,你還是有六個月可以工作。
因為在使用OPT時仍是F-1 VISA身分,換工作時需要向學校的office of international student 報告一下公司名稱,地址,跟工作性質及可。
 
OPT有兩種:Pre-completion OPT and Post-completion OPT,
Pre OPT 在畢業前可用,而Post OPT是一般學生畢業後用的,
因為不管是Pre or Post一樣只有12個月的額度,所以很多人都是算準了畢業的時間開始先找工作,
開始申請的時間最早可於畢業前三個月,最晚不可超過畢業後兩個月,
而且拿到新的I-20的30天內要寄出申請給USCIS,
整個審核時間1~3個月不等,
如果畢業前已經找到工作,EAD(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Card)卡上面的預計開始工作日期可以直接寫畢業隔一天,
如果想要多一點時間找工作,卡上的日期可以填畢業後的60天,缺點是如果在這60天內找到工作也不能上班。

EAD
 
基本上的流程是:
  • 參加OIS的OPT session
  • 聯絡academic advisor,完成學生的OPT request以及I-765 form
  • 影印所有I-20,護照,美簽,以及兩張照片(RiteAid, Costco等都可以照相,10分鐘可拿)
  • 拿到新的I-20
  • 寄出所有資料
  • 拿到EAD卡之後才能開始工作
 
USCIS上可以查自己的OPT審查進度:

Untitled

還可以看到預估要多久時間,

USCIS status
 
當初填的EAD card開始時間,假設是7/1,
但是因為我5/1送出申請所以它審核到我的case時已經超過這個時間,所以給了7/15,
但跟我當初跟公司講的時間有落差所以我必須晚一點開始,
所以盡量留有三個月的process time,以及拿到EAD之後在工作,以避免illegal working status。
其他想到什麼案例之後再補好了!
 
J-One

國際學生校外工作須知

來到美國,我們都是所謂的"國際學生",
拿學生簽證F-VISA進美國的學生,依規定是不能工作的,
除了在學校on campus裡的工作以外(Ex. TA, RA, staff, etc.),
必須申請CPT(Curricular Practical Training)才能在校外工作。
(其他打黑工者不在此討論範圍)
 
美國的graduate student常在暑假沒有課時,去公司當intern實習三個月,
payed、non-payed 都有,主要是賺工作經驗還有公司會考慮直接在intern後給予工作offer,
人脈跟connection有時比能力更有用。
拿到公司的intern offer letter後,實習開始前,須向學校的Office of International Student申請CPT (有些系所必須要同時修praticum這門課),
如果想要在畢業後申請OPT(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)的話,CPT只能工作滿11個月否則喪失OPT資格。
 
OPT又是另一個tricky的規定,[獨立一篇OPT?]
不能超過三個月unemployed,而且畢業後兩個月要申請,不然一樣unqualified,
但是PhD可以在修完所有的課,all but defense就可以用Post OPT,生效後一年內畢業即可;
在強者我學長/學姊的指導下,我用了11個月的CPT,之後轉成Post OPT繼續工作,
在用CPT的時候,我是Full time PhD student+Full time working (40hrs/wk)+Full time TA (20hrs/wk),
但是這些全是合法的!
 
但在申請CPT,OPT過程中,申請跟生效時間絕對是要非常小心,
曾聽過友人畢業後,OPT開始前,因為學校發出了畢業前的最後一筆RA stipend導致他在"沒有合法工作簽證下領薪水工作",
最後工作簽證下不來而離開美國的傻眼案例,
所有規定都必須看清楚並且跟學校承辦人員好好問清楚,不然自己的權益跟機會很可能就這樣流失掉了。
 
J-One